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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浦市监办〔2018〕6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的通知

各处室,各基层单位,各事业单位:

现将《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单位加大对相关措施的宣传力度,扩大措施影响力;相关部门要落实人员、责任,加强对措施推进的项目化管理,确保措施尽快落地,取得实效,推动区域营商环境不断优化;要加强对各项措施的跟踪评估,及时总结成效、经验和问题、不足,促进相关措施复制推广。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11日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 “二十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十一届市委三次全会、四届区委三次全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创新优势和浦东新区“先行先试”的制度优势,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线,主动对标国际国内最高标准和最好水平,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举措,推进政务流程再造,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商务成本,切实提升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研究并制定服务自贸区建设、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二十条”措施:

一、深化简政放权,扩大市场开放度

围绕市场主体遇到的痛点、难点、堵点,进一步强化创新驱动,突出制度供给,加大减权放权力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一)支持持永久居留身份证外籍高层次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在自贸试验区范围内,试行外籍高层次人才可凭其持有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作为创办科技型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身份证明,与中国籍公民持中国居民身份证作为身份证明创办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二)深化自贸区内企业“一照多址”改革。属自贸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管辖的内资企业,在自贸试验区范围内开设经营范围不超出母体经营范围、且不涉及行政许可的分支机构,仅需办理经营场所备案,无需办理设立登记。

(三)推动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尽快落地。积极指导自贸区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和浦东新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展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强化对相关企业的现场调研、信息对接、跟踪服务,促进相关产品尽快落地上市。

(四)缩小计量认证(CMA)现场评审范围。探索对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合格评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免于中国计量认证(CMA)现场评审。

(五)试点取消检验检测机构审查认可(CAL)。在浦东新区范围内率先试点取消检验检测行业审查认可(CAL)行政许可项目改革,凡获得计量认证(CMA)的检验检测机构,均可承担国家和上海市两级政府的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等业务,无需再获得审查认可。

二、再造登记流程,体现自贸区速度

结合实施浦东新区“三全”工程,坚持让数据“多走路”、企业“少跑腿”,对市场准入的各个环节进行流程再造,体现市场准入的自贸区速度。

(六)实施企业登记“1+1+2”办理模式。对变更类企业登记事项1日内当场办结;对使用可选用名称的企业设立登记1日内当场办结;对使用非可选用名称的企业设立登记2日内办结。

(七)实行食品经营许可与酒类零售许可两证齐发。在市酒类专卖管理局支持下,允许对《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与《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事项合并申请,通过窗口一并受理,进行同步审核,实现两证齐发。

(八)探索“一照一码”、“一码贯通”机制。在全市“多证合一”改革基础上,在改革所涉部门间推广应用统一代码,逐步实现“一照一码、一码贯通”,以整合后的企业证照数据库为信息来源,以企业营业执照上加盖的“二维码”为查询入口,为企业信息公示和公众查询提供便利。

三、创新治理方式,提高监管精准度

以市场监管的公平、公正和透明、高效为目标,以对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无事不扰”为原则,探索推广诚信监管、分类监管、精准监管、动态监管,不断提升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法治化市场监管水平。

(九)推行“六个双”闭环监管机制。通过“双告知、双反馈、双跟踪、双随机、双评估、双公示”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实现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业主管、综合执法间的信息共享与有效衔接,构筑覆盖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的监管闭环。推进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切实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推进随机抽查与风险评估、信用评估联动,防止对企业经营活动的过度干预。

(十)实施检查事项清单管理机制。除投诉举报、监测评估发现、专项检查、转办交办等特殊情况外,对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全部依据检查事项实施。不在检查事项清单之列的,原则上不开展随机检查,切实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十一)建立大数据监管平台。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在“四品一械”、特种设备、互联网广告等重点领域,建立完善远程监管、实时发现、及时预警、联合惩戒的系统机制,加强风险评估预测,实现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发现和快速处置;加强对互联网(手机APP)经营活动的监管服务,助力“互联网+”新经济、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

(十二)强化第三方风险评价辅助监管机制。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的专业性优势,在食品生产、餐饮服务、食品流通、进口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计量器具制造、高风险特种设备运行、食品生产企业标准执行等7大类专业领域监管中,开展11个项目的第三方风险评估工作,并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发布。

(十三)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坚持“惩教结合”的法律原则,对新设企业成立后首次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一般违法行为,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业态)的,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强化行政指导,帮助企业规范经营。

(十四)构建消费纠纷多元调解新机制。试点创建消费纠纷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及街镇工作室,专家全程参与,提高消费调解效能,推动消费纠纷处理在一线、解决在基层、化解在源头。

(十五)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和商圈诚信联盟建设。推动商业诚信记录良好的市场主体建立“诚信联盟”,近期重点推动建立以洋泾社区为代表的区域性诚信联盟,以计量行业为代表的行业性诚信联盟,以小陆家嘴商圈为代表的商圈诚信联盟。通过制定诚信守则、发布诚信倡议、开展诚信宣传等方式,形成“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示范效应。

四、优化政务服务,提升企业感受度

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进一步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水平,支持各类企业创新发展,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

(十六)成立“徐敏创新服务工作室”。将十九大精神转化为深化改革创新的新动力,由党的十九大代表、市劳模徐敏同志“担纲领衔”,注册许可业务骨干“唱主角”,设立“徐敏创新服务工作室”,加大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服务力度,帮助企业解决注册登记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

(十七)拓展第三方专业机构一站式服务。将自贸试验区“律所登记地”制度拓展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和税务师事务所等,鼓励具备条件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将办公场所作为企业集中登记住所,为企业和投资者提供创业规划、登记代理、银行开户、财务结算、税务办理及合规经营指导等一站式服务。

(十八)推行金融机构网点市场准入代办服务。在与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合作试点的基础上,推进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浦东网点市场准入代办服务全覆盖,由其为企业提供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全流程登记服务,并逐步向其他银行推广。

(十九)促进检测认证行业服务“一带一路”国际化合作。以落实“一带一路”质量合作协议为契机,建立上海自贸试验区国际贸易技术交流合作机制,加强国内外检测认证机构间的技术交流,推动资质国际互认与检测结果国际互信,帮助浦东的检测认证行业企业走向国际。

(二十)优化企业定向服务联络机制。顺应市场主体对政务服务的实际需求,全方位优化企业定向服务联络机制,近期重点在注册登记领域完善以各街镇、开发区管委会企业服务机构为主体的“准入信使”队伍,在化妆品行业完善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境内责任人”队伍,在医疗器械生产行业健全“管理者代表”机制,强化与行业、企业的互动交流和定向服务,及时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定期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培训,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助推企业创新创业。

                       
  • 创新创业服务类: 创业孵化
  • 重点产业: 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集成电路、航空航天、金融、航运、贸易、文化、健康、信息、装备、汽车
  • 人才审批类: 其他
  • 政策级别: 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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