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 > 重要政策

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

支持方式

项目执行年限为3年,资助额度为40万元。

适用条件

1.启明星计划(A类)

面向在沪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单位的青年科技人员,申请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并有主持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启明星计划(B类)

面向在沪企业(包括转制科研院所)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的青年科技人员;

3.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以企业为承担单位申报,申报企业成立时间须满三年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含)以上;

4.申请者年龄应未满35周岁。

办理流程

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进入“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网上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连同附件材料,送交所在单位(区)审核。所在单位(区)应认真审核,如实填写相关意见并加盖公章(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1)登陆“中国上海”网站(http://www.shanghai.gov.cn/);

(2)网上政务大厅—审批事项—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

-【账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单位注册需使用“法人一证通”进行校验);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受理日期

具体时间以当年申报指南为准。每年受理一次。

受理部门

上海市科委办事大厅

地址:徐汇区钦州路100号1号楼

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技术支持:62129099-2257

浦东新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二楼

电话:021 - 68542222

所需材料

1.在线打印项目可行性方案,加盖单位公章;

2.附件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居住证等);(2)工作聘任合同;(3)学历(学位)证书;(4)职称证书;(5)企业营业执照。

政策依据

上海市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管理办法(2016年9月修订)

关于发布上海市2019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青年科技启明星项目指南的通知

                       
  • 重点产业: 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集成电路、航空航天、金融、航运、贸易、文化、健康、信息、装备、汽车
  • 创新创业服务类: 人才计划
  • 政策级别: 上海

项目执行年限为3年,资助额度为40万元。

1.启明星计划(A类)

面向在沪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单位的青年科技人员,申请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并有主持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启明星计划(B类)

面向在沪企业(包括转制科研院所)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的青年科技人员;

3.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以企业为承担单位申报,申报企业成立时间须满三年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含)以上;

4.申请者年龄应未满35周岁。

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进入“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网上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连同附件材料,送交所在单位(区)审核。所在单位(区)应认真审核,如实填写相关意见并加盖公章(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1)登陆“中国上海”网站(http://www.shanghai.gov.cn/);

(2)网上政务大厅—审批事项—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

-【账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单位注册需使用“法人一证通”进行校验);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1.在线打印项目可行性方案,加盖单位公章;

2.附件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居住证等);(2)工作聘任合同;(3)学历(学位)证书;(4)职称证书;(5)企业营业执照。

浦东新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二楼

电话:021 - 68542222

上海市科委办事大厅

地址:徐汇区钦州路100号1号楼

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技术支持:62129099-2257

 

声明: 以上新闻、图片均来源于网络,如果存在知识产权相关异议,请联系58336316,本网站会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