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窗口服务告知单
(A010)
欢迎您来本窗口办理X2(短期学习)签证申请手续,请注意以下有关告知内容,谢谢您的配合。
一、办事的条件:
在中国境内的教育、培训机构短期学习、进修、培训的外国人。
二、办事的手续:
1、交验本人有效护照及签证原件;
2、提交本市住宿地派出所或本市宾旅馆用当前有效护照登记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
3、提交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申请人需本人至本市出入境管理部门进行免费拍照,符合代办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一张彩色证件照片(六个月内近照、白底、二寸、免冠、无修改、相纸冲印、无污痕);
4、提交学校申请函;
5、提交学校相关证明(再次向本市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时,若学校不变,可免提交)。
(1)在高等院校就读的,提交《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201表)
(2)在国际学校就读的,提交《上海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年度注册备案登记表》和学生名册;
(3)在培训机构就读的,提交本市教育、培训机构出具的录取、入学或在读证明。
注:1、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为必要时需要面谈申请人,或要求提交其它补充材料(经济来源证明、姓名等信息变更证明、企业经营情况证明等),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未在约定时间内接受面谈或提交材料的,予以撤销受理。
2、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办理普通签证延期、换发、补发,不予办理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三、受理时间和地点:
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周一至周六 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周六仅受理证件)
自贸区分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各分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
地址及受理时间 详见《各区办理外国人证件接待地址及时间》
四、办结时限:
申请资料齐全后,7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收费标准:
详见《对等国家签证收费标准,非对等国家签证收费标准》(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3]392号)。
六、咨询电话:28951900
七、监督电话:68547109
八、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电子政务平台:https:// gaj.sh.gov.cn/crj/
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公众微信号:上海公安出入境管理
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
二○一九年九月
在中国境内的教育、培训机构短期学习、进修、培训的外国人。
1、交验本人有效护照及签证原件;
2、提交本市住宿地派出所或本市宾旅馆用当前有效护照登记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
3、提交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申请人需本人至本市出入境管理部门进行免费拍照,符合代办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一张彩色证件照片(六个月内近照、白底、二寸、免冠、无修改、相纸冲印、无污痕);
4、提交学校申请函;
5、提交学校相关证明(再次向本市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时,若学校不变,可免提交)。
(1)在高等院校就读的,提交《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201表)
(2)在国际学校就读的,提交《上海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年度注册备案登记表》和学生名册;
(3)在培训机构就读的,提交本市教育、培训机构出具的录取、入学或在读证明。
注:1、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为必要时需要面谈申请人,或要求提交其它补充材料(经济来源证明、姓名等信息变更证明、企业经营情况证明等),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未在约定时间内接受面谈或提交材料的,予以撤销受理。
2、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办理普通签证延期、换发、补发,不予办理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1、交验本人有效护照及签证原件;
2、提交本市住宿地派出所或本市宾旅馆用当前有效护照登记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
3、提交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申请人需本人至本市出入境管理部门进行免费拍照,符合代办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一张彩色证件照片(六个月内近照、白底、二寸、免冠、无修改、相纸冲印、无污痕);
4、提交学校申请函;
5、提交学校相关证明(再次向本市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时,若学校不变,可免提交)。
(1)在高等院校就读的,提交《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201表)
(2)在国际学校就读的,提交《上海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年度注册备案登记表》和学生名册;
(3)在培训机构就读的,提交本市教育、培训机构出具的录取、入学或在读证明。
注:1、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为必要时需要面谈申请人,或要求提交其它补充材料(经济来源证明、姓名等信息变更证明、企业经营情况证明等),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未在约定时间内接受面谈或提交材料的,予以撤销受理。
2、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办理普通签证延期、换发、补发,不予办理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周一至周六 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周六仅受理证件)
自贸区分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各分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
地址及受理时间 详见《各区办理外国人证件接待地址及时间》
四、办结时限:
申请资料齐全后,7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收费标准:
详见《对等国家签证收费标准,非对等国家签证收费标准》(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3]392号)。
六、咨询电话:28951900
七、监督电话:68547109
八、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电子政务平台:https:// gaj.sh.gov.cn/crj/
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公众微信号:上海公安出入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