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张江科学城专项发展资金支持创新创业环境实施细则》近日已发布,现正式开始政策受理工作。本次受理“十三五”期间2018年12月31日前符合条件的项目。请企业抓紧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工商注册地和财税户管地在张江科学城或张江核心园内、且符合科学城发展导向的单位,对科学城建设发挥重要作用的各类机构(清单式管理),提升科学城环境和功能而实施的重大项目,可申请本专项资金。
二、申报条件及注意事项
申报条件详见附件《申报指南》。
三、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1、申报流程
“张江在线”(http://www.sh-zj.gov.cn/)下载申请表、填写完整;
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至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并将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发至zhangjiangzc@163.com邮箱,文件名:申报年度-政策编号-企业名称,如2016-9-xx公司。
2、注意事项
本《细则》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申请本专项资金的企业必须通过环保合规性审核,如在2016年至2018年受到过环保行政处罚的,将不予受理。其他不良信用企业亦不予受理;
受理审核完成后,相关企业名单将于“张江在线”予以公示。
四、受理时间及窗口
1、受理时间
2019年5月1日-2019年5月31日(工作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2、受理窗口及联系人
张东路1158号3号楼3楼74-77号窗口
费佳青 33835109
张 卉 33835130
陈 茁 33835102
戴申雅 50797767
上海市张江科学城建设管理办公室
2019年4月26日
附件下载地址:
http://www.sh-zj.gov.cn/tabid/389/ArticleID/4724/Default.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