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 > 重要政策

《上海市张江科学城专项发展资金支持创新创业环境实施细则》政策受理通知

《上海市张江科学城专项发展资金支持创新创业环境实施细则》近日已发布,现正式开始政策受理工作。本次受理“十三五”期间2018年12月31日前符合条件的项目。请企业抓紧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工商注册地和财税户管地在张江科学城或张江核心园内、且符合科学城发展导向的单位,对科学城建设发挥重要作用的各类机构(清单式管理),提升科学城环境和功能而实施的重大项目,可申请本专项资金。

二、申报条件及注意事项

申报条件详见附件《申报指南》。

三、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1、申报流程

“张江在线”(http://www.sh-zj.gov.cn/)下载申请表、填写完整;

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至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并将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发至zhangjiangzc@163.com邮箱,文件名:申报年度-政策编号-企业名称,如2016-9-xx公司。

2、注意事项

本《细则》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申请本专项资金的企业必须通过环保合规性审核,如在2016年至2018年受到过环保行政处罚的,将不予受理。其他不良信用企业亦不予受理;

受理审核完成后,相关企业名单将于“张江在线”予以公示。

四、受理时间及窗口

1、受理时间

2019年5月1日-2019年5月31日(工作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2、受理窗口及联系人

张东路1158号3号楼3楼74-77号窗口

费佳青 33835109

张  卉 33835130

陈  茁 33835102

戴申雅 50797767

 上海市张江科学城建设管理办公室

                      2019年4月26日

附件下载地址:

http://www.sh-zj.gov.cn/tabid/389/ArticleID/4724/Default.aspx

                       
  • 创新创业服务类: 创业孵化
  • 政策级别: 园区
声明: 以上新闻、图片均来源于网络,如果存在知识产权相关异议,请联系58336316,本网站会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