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至当年度申报截止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
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具备相应学历学位。
具备相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接受相应继续教育。
符合相应的论文(论著、代表作)要求。
符合相应的业绩考核要求。
当年度职称评审通知上要求的其它条件。
线上申报:
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http://www.rsj.sh.gov.cn/zcps/zcpssb/index)
线下申报:
相应评委会或浦东新区人才交流中心、上海浦东新区公共人事服务中心(具体以评审通知为准)
无
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至当年度申报截止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
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具备相应学历学位。
具备相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接受相应继续教育。
符合相应的论文(论著、代表作)要求。
符合相应的业绩考核要求。
当年度职称评审通知上要求的其它条件。
无
线上申报:
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http://www.rsj.sh.gov.cn/zcps/zcpssb/index)
线下申报:
相应评委会或浦东新区人才交流中心、上海浦东新区公共人事服务中心(具体以评审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