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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银行申报2019-2020年度浦东新区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延续<浦东新区小微企业增信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浦财经〔2019〕18号)的工作要求,现就做好2019-2020年度浦东新区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及补贴标准

(一)项目支持范围

与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下简称“市担保中心”)合作的银行,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市担保中心为浦东新区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并涉及不良贷款风险补偿的,浦东新区在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担保比例基础上增加5%。

浦东新区中小微企业是指税收户管在浦东新区,且符合浦东新区“十三五”产业导向的中小微企业(不含农业担保和创业担保企业)。中小微企业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二)申报条件

1、在市担保中心合作银行名单内的商业银行;

2、贷款对象是税收户管在浦东新区且符合浦东新区“十三五”产业导向的中小微企业,且通过市担保中心担保获得贷款。贷款企业须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业务管理规定及产业政策;

3、为浦东新区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的利率以不超过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上浮50%为限;

4、申报银行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的能力,对贷款项目具有完善的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追偿与处置机制。

(三)补偿标准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合作银行通过市担保中心为浦东新区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涉及不良贷款风险补偿,且不良贷款已处置完毕,浦东新区在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担保比例基础上增加5%。

二、 申报程序及资料

(一)申报程序

申报银行按项目申报材料目录要求,准备有关材料,按顺序装订后提交一份书面材料(含电子版),向浦东新区金融服务局申报并递交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

(二)申报期限

申报期限截止2020年11月31日,过期不予受理。

(三)材料受理

浦东金融局窗口地址:杨高南路799号3号楼21楼。

联系人:陈老师 38475595

(四)政策咨询

浦东金融局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处(杨高南路799号3号楼21楼)

联系人:陈老师  38475595

上述内容最终解释权归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融工作局、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

特此通知。

 

附件:申报须提供的资料清单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融工作局

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

                2020年5月26日

附件:

申报须提供的资料清单

 

1、浦东新区2019-2020年度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申请表及汇总表(见附件一)

2、银行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3、银行逾期贷款明细表(见附件二)(盖章);

4、浦东新区2019-2020年度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申请书(盖章,一式三份)(见附件三)




附件一:浦东新区2019-2020年度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贴申请表.xlsx附件一:浦东新区2019-2020年度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贴申请表.xls

附件二:银行逾期明细表-v2-20180117.xls附件二:银行逾期明细表-v2-20180117.xls

附件三:浦东新区2019-2020年度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申请书.docx附件三:浦东新区2019-2020年度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申请书.doc

                       
  • 创新创业服务类: 投融资服务
  • 政策级别: 浦东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合作银行通过市担保中心为浦东新区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涉及不良贷款风险补偿,且不良贷款已处置完毕,浦东新区在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担保比例基础上增加5%。

(一)项目支持范围

与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下简称“市担保中心”)合作的银行,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市担保中心为浦东新区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并涉及不良贷款风险补偿的,浦东新区在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担保比例基础上增加5%。

浦东新区中小微企业是指税收户管在浦东新区,且符合浦东新区“十三五”产业导向的中小微企业(不含农业担保和创业担保企业)。中小微企业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二)申报条件

1、在市担保中心合作银行名单内的商业银行;

2、贷款对象是税收户管在浦东新区且符合浦东新区“十三五”产业导向的中小微企业,且通过市担保中心担保获得贷款。贷款企业须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业务管理规定及产业政策;

3、为浦东新区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的利率以不超过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上浮50%为限;

4、申报银行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的能力,对贷款项目具有完善的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追偿与处置机制。


申报银行按项目申报材料目录要求,准备有关材料,按顺序装订后提交一份书面材料(含电子版),向浦东新区金融服务局申报并递交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

1、浦东新区2019-2020年度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申请表及汇总表(见附件一)

2、银行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3、银行逾期贷款明细表(见附件二)(盖章);

4、浦东新区2019-2020年度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申请书(盖章,一式三份)(见附件三)


材料受理:

浦东金融局窗口地址:杨高南路799号3号楼21楼。

联系人:陈老师 38475595

政策咨询:

浦东金融局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处(杨高南路799号3号楼21楼)

联系人:陈老师  38475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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