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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类居留证件(在职就读)


上海市公安局窗口服务告知单

( A038 )

欢迎您来本窗口办理工作类居留证件(在职就读)备案手续,请注意以下有关告知内容,谢谢您的配合。

一、办事的条件:

在上海工作且在职攻读学位或接受培训的外国人。

二、办事的手续:

1、交验本人有效护照及签证原件;

2、提交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申请人需本人至本市出入境管理部门进行免费拍照,符合代办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一张彩色证件照片(六个月内近照、白底、二寸、免冠、无修改、相纸冲印、无污痕);

3、提交在沪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在职就读的证明函件;

4、提交上海高校或培训机构出具的入学证明或在读证明;

注:1、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为必要时需要面谈申请人,或要求提交其它补充材料(经济来源证明、姓名等信息变更证明、企业经营情况证明等),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未在约定时间内接受面谈或提交材料的,予以撤销受理。

2、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办理普通签证延期、换发、补发,不予办理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三、受理时间和地点:

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周一至周六 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周六仅受理证件)

各分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 地址及受理时间 详见《各区办理外国人证件接待地址及时间》

四、办结时限:

申请资料齐全后,当场办结。

五、收费标准:

详见《对等国家签证收费标准,非对等国家签证收费标准》(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3]392号)。

六、咨询电话:12367

七、监督电话:68547109

八、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电子政务平台:https://gaj.sh.gov.cn/crj/

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公众微信号:上海公安出入境管理

 

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

二0二一年四月

                       
  • 人才审批类: 居留许可
  • 政策级别: 上海

一、办事的条件:

在上海工作且在职攻读学位或接受培训的外国人。


二、办事的手续:

1、交验本人有效护照及签证原件;

2、提交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申请人需本人至本市出入境管理部门进行免费拍照,符合代办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一张彩色证件照片(六个月内近照、白底、二寸、免冠、无修改、相纸冲印、无污痕);

3、提交在沪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在职就读的证明函件;

4、提交上海高校或培训机构出具的入学证明或在读证明;

注:1、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为必要时需要面谈申请人,或要求提交其它补充材料(经济来源证明、姓名等信息变更证明、企业经营情况证明等),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未在约定时间内接受面谈或提交材料的,予以撤销受理。

2、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办理普通签证延期、换发、补发,不予办理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三、受理时间和地点:

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周一至周六 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周六仅受理证件)

各分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 地址及受理时间 详见《各区办理外国人证件接待地址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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