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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工信部联规〔2021〕2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卫生健康、发展改革、科技、财政、国资、市场监管、医保、中医药、药品监督主管部门:

现将《“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1日

原文政策:https://www.miit.gov.cn/jgsj/zbys/wjfb/art/2021/art_9dcd306998e04fa7945b401950eaf801.html 

                       
  • 创新创业服务类: 其他
  • 重点产业: 生物医药、装备
  • 人才审批类: 其他
  • 政策级别: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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