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入宣传贯彻《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财会〔2023〕1号,以下简称《规范》),帮助广大会计人员、会计管理人员和会计专业在校学生(以下统称会计人员)全面理解《规范》的各项内容,准确把握《规范》的各项要求,引导和培育广大会计人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规范》切实成为广大会计人员普遍认同和自觉践行的行为准则,上海市财政局特组织开展宣传贯彻《规范》百题知识竞赛、征文比赛和青年演讲大赛系列活动。现将上海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宣传贯彻<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系列活动的通知》(沪财会〔2023〕18号)转发给你们,请加强宣传,并积极组织所属企业或所辖区域企业会计人员和会计专业在校学生参赛。
2023年上海市《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百题知识竞赛
(一)参赛对象
参加本次竞赛活动的对象为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的本区会计人员、会计管理人员和会计专业在校学生。未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的,请登录上海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网址:www.czj.sh.gov.cn/ACM/userLogin.jsp)完成登记后参加。
(二)竞赛内容
百题知识竞赛的主要内容包括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企业会计准则(含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应用指南、解释、实施问答和应用案例等)、小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含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制度、解释和实务问答等)、管理会计、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会计信息化、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等。
(三)竞赛时间和形式
百题知识竞赛在2023年7月1日-31日举行,比赛形式为网络在线答题,题型均为不定项选择题(具体时间、网址和竞赛规则等通过上海财政网公布)。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本辖区会计人员、会计管理人员和会计专业在校学生参加竞赛。
(四)奖项设置
竞赛成绩100分的参赛人员获一等奖,可抵免202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90学分;竞赛成绩在95-99分的参赛人员获二等奖,可抵免202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60学分;竞赛成绩在90-94分的参赛人员获三等奖,可抵免202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30学分。所有获奖人员均由市财政局颁发获奖证书。
2023年上海市《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征文比赛
(一)参赛对象
参加征文比赛活动的对象为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的本区会计人员、会计管理人员和会计专业在校学生。未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的,请登录上海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网址:www.czj.sh.gov.cn/ACM/userLogin.jsp)完成登记后参加。
(二)征文主题
1.贯彻实施《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路径、方法和手段;
2.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内涵与外延的理论分析;
3.新时代强化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必要性;
4.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建设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5.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建设与会计信息质量、公司治理机制建设、公司价值创造的关系;
6.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建设与财会监督、反腐倡廉、国家治理的关系;
7.模范遵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
8.违反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重大历史事件分析和经验借鉴;
9.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相关的其他主题。
(三)征文要求
1.征文投稿截止日为2023年8月31日。
2.征文题目自定,内容应属原创。市财政局将利用相关技术对所有应征论文进行查重分析,抄袭论文均视为无效征文。
3.征文必须是word文档,标题采用宋体小二号加粗,正文采用仿宋三号,字数控制在3000-5000字左右,文后须注明作者个人信息(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手机号码、Email、所属行政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行政职务和身份证号)。
4.各单位请认真组织,广泛宣传积极引导,择优报送至少1篇征文于2023年8月31日前反馈区财政局。
(四)征文评审
对各应征论文,新区财政择优上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各应征论文进行评审,评出一等奖1篇,二等奖2篇,三等奖3篇,鼓励奖若干篇。所有获奖征文作者,均可抵免202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90学分,并由市财政局颁发获奖证书。优秀论文还将推荐给《新会计》杂志公开发表。
2023年上海市《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青年演讲大赛
(一)参赛对象
已经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本区会计人员、会计管理人员和会计专业在校学生,可参加新区选拔和市级决赛。未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的,请登录上海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网址:www.czj.sh.gov.cn/ACM/userLogin.jsp)完成登记后参加。
(二)演讲主题和形式
演讲主题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具体内容可以结合自身从业经历和未来职业规划展望,也可以结合单位或会计人员模范遵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先进事迹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型案例。演讲可辅助使用PPT、短视频等形式,每人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
(三)赛程安排
本次演讲大赛分为基层选拔和市级决赛。各单位请认真组织,广泛宣传,选拔推荐1人参加2023年8-9月份浦东新区财政局组织的基层选拔。请各单位于2023年7月30日前将参赛名单反馈新区财政局。新区财政局选拔推荐2人参加市级决赛。市级决赛于2023年10月举行,基层选拔和市级决赛具体时间、地点和比赛规则另行通知。
(四)奖项设置
市级决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鼓励奖若干名。获奖选手由市财政局颁发获奖证书,所有参加市级决赛的选手均可抵免202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90学分。
特此通知。
联系人:任老师 68549574
邮箱:rensh@pudong.gov.cn
附件:
1.关于组织开展宣传贯彻《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系列活动的通知
2.2023年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征文活动报名表
3.2023年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演讲比赛报名表
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
2023年4月24日
查看政策原文及附件:https://mp.weixin.qq.com/s/eogBUPfU34r8MgeovbKGEg?scene=25#wechat_redirect
2023年上海市《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百题知识竞赛
竞赛成绩100分的参赛人员获一等奖,可抵免202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90学分;竞赛成绩在95-99分的参赛人员获二等奖,可抵免202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60学分;竞赛成绩在90-94分的参赛人员获三等奖,可抵免202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30学分。所有获奖人员均由市财政局颁发获奖证书。
2023年上海市《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征文比赛
对各应征论文,新区财政择优上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各应征论文进行评审,评出一等奖1篇,二等奖2篇,三等奖3篇,鼓励奖若干篇。所有获奖征文作者,均可抵免202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90学分,并由市财政局颁发获奖证书。优秀论文还将推荐给《新会计》杂志公开发表。
2023年上海市《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青年演讲大赛
市级决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鼓励奖若干名。获奖选手由市财政局颁发获奖证书,所有参加市级决赛的选手均可抵免202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90学分。
2023年上海市《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百题知识竞赛
参加本次竞赛活动的对象为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的本区会计人员、会计管理人员和会计专业在校学生。未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的,请登录上海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网址:www.czj.sh.gov.cn/ACM/userLogin.jsp)完成登记后参加。
2023年上海市《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征文比赛
参加征文比赛活动的对象为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的本区会计人员、会计管理人员和会计专业在校学生。未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的,请登录上海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网址:www.czj.sh.gov.cn/ACM/userLogin.jsp)完成登记后参加。
2023年上海市《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青年演讲大赛
已经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本区会计人员、会计管理人员和会计专业在校学生,可参加新区选拔和市级决赛。未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的,请登录上海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网址:www.czj.sh.gov.cn/ACM/userLogin.jsp)完成登记后参加。
2023年上海市《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百题知识竞赛
百题知识竞赛在2023年7月1日-31日举行,比赛形式为网络在线答题,题型均为不定项选择题(具体时间、网址和竞赛规则等通过上海财政网公布)。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本辖区会计人员、会计管理人员和会计专业在校学生参加竞赛。
2023年上海市《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征文比赛
1.征文投稿截止日为2023年8月31日。
2.征文题目自定,内容应属原创。市财政局将利用相关技术对所有应征论文进行查重分析,抄袭论文均视为无效征文。
3.征文必须是word文档,标题采用宋体小二号加粗,正文采用仿宋三号,字数控制在3000-5000字左右,文后须注明作者个人信息(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手机号码、Email、所属行政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行政职务和身份证号)。
4.各单位请认真组织,广泛宣传积极引导,择优报送至少1篇征文于2023年8月31日前反馈区财政局。
2023年上海市《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青年演讲大赛
本次演讲大赛分为基层选拔和市级决赛。各单位请认真组织,广泛宣传,选拔推荐1人参加2023年8-9月份浦东新区财政局组织的基层选拔。请各单位于2023年7月30日前将参赛名单反馈新区财政局。新区财政局选拔推荐2人参加市级决赛。市级决赛于2023年10月举行,基层选拔和市级决赛具体时间、地点和比赛规则另行通知。
联系人:任老师 68549574
邮箱:rensh@pudo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