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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浦东新区开展202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24〕80号)文件要求,浦东新区将开展202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现将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选拔对象

在浦东新区所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专业技术岗位和技能岗位上工作并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港澳台地区在内地(大陆)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含外籍)中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均可经单位推荐提出申报。

选拔条件

专业技术人才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得到本市、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应专业技术水平。

高技能人才

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一线且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应具有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推荐程序

对单位推荐的人选,各部门、区组织开展专家评议。

通过各渠道推荐的人选,都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推荐人选身份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

通过各渠道推荐的人选,除涉密人员外,须在本单位及本部门、区、社会团体所属范围内通过报纸、网络等形式进行公示。

材料报送

请各用人单位于2024年4月3日前将纸质材料(需验原件,附件材料盖骑缝章)报送至受理点,电子材料发送至受理点邮箱。相关表格可至“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网-职称专家-专家工作”中下载。

联系方式

专业技术人才:高老师58601267、赵老师58601057

邮箱:gaojy@pdrcfw.com

纸质材料提交地址:浦东新区环科路999弄4号楼103室

高技能人才:陆老师20742813、马老师20742829

邮箱:pdrsjjbc@126.com

纸质材料提交地址:锦安东路475号3号楼403室

                       
  • 创新创业服务类: 其他
  • 重点产业: 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集成电路、其他
  • 人才审批类: 其他
  • 政策级别: 浦东

选拔对象

在浦东新区所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专业技术岗位和技能岗位上工作并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港澳台地区在内地(大陆)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含外籍)中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均可经单位推荐提出申报。

选拔条件

专业技术人才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得到本市、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应专业技术水平。

高技能人才

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一线且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应具有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对单位推荐的人选,各部门、区组织开展专家评议。

通过各渠道推荐的人选,都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推荐人选身份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

通过各渠道推荐的人选,除涉密人员外,须在本单位及本部门、区、社会团体所属范围内通过报纸、网络等形式进行公示。

请各用人单位于2024年4月3日前将纸质材料(需验原件,附件材料盖骑缝章)报送至受理点,电子材料发送至受理点邮箱。相关表格可至“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网-职称专家-专家工作”中下载。

专业技术人才:高老师58601267、赵老师58601057

邮箱:gaojy@pdrcfw.com

纸质材料提交地址:浦东新区环科路999弄4号楼103室

高技能人才:陆老师20742813、马老师2074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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