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职称?
职称是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职称制度是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和管理的基本制度。
二、哪些人可以申报职称?
1、在上海的各种类型企事业单位(含社会组织)工作,并在相关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当年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予受理(按规定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除外)。
2、中央在沪单位中非主体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才需委托本市评审的,由具有相应职称评审权限的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并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同意后推荐报送。
3、本市事业单位一般应在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其中,区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时,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实该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市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时,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核实该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
4、在上海合法工作的港澳地区、台湾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和外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需提交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护照)、在上海合法工作的相关材料、经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有关材料。
三、职称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获取?
职称可以通过考试、评审或聘任等方式取得。
聘任→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和本市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经考核或评价后聘任相应等级的职称。上海初级就是采用聘任的方式。
评审→由本市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进行评议,通过的人员取得相应等级的职称。
评审→由本市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进行评议,通过的人员取得相应等级的职称。
卫生技术、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翻译、出版等系列的初、中级职称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实行以考代评;
社会科学研究、自然科学研究等系列的初、中级职称实行以聘代评;
工程技术、农业技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档案、工艺美术等系列的初级职称实行以聘代评,中级职称实行评审。
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翻译等系列的副高级职称实行考评结合(即先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再参加评审),其余系列高级职称实行评审。
四、学历、任职资历与职称的对应关系?
根据国家职称文件基本任职条件规定,学历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条件大致如下(具体以所对应专业的任职条件要求为准):
中专 一年聘任员级 四年聘任助理级
大专 三年聘任助理级 四年中级
本科 一年聘任助理级 四年中级 五年副高 五年正高
硕士 三年聘任(或两年评审)中级 五年副高 五年正高
博士 直接聘任中级 二年副高 五年正高
五、什么是直通车和绿色通道?
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科技创新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聘工作的若干措施》 ,发挥职称评价“指挥棒”作用,持续推进“两高人才”(海外留学高层次人才、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直通车”和“绿色通道”,“两高人才”符合条件且业绩突出的,可申报副高或正高级职称。
符合“绿色通道”或“直通车”的条件,是指获得直接申报的资格;能否最终获得相应的职称,还需要接受评审专家的审核。
相关链接
政策合集 | 2024年度上海市多个专业高级职称评审通知 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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