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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开展2024年度正高级工程师推荐材料受理工作

根据《关于本市开展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规〔2018〕21号)、《关于开展2024年度上海市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24〕185号)等文件要求,浦东新区推荐本市正高级工程师相关材料受理的通知如下:

01

材料受理

申报条件及材料明细详见《关于本市开展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规〔2018〕21号)、《关于开展2024年度上海市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24〕185号),单位注册地在浦东新区的企业申报人员推荐材料须在9月10日之前发送至邮箱xueyq01@pudong.gov.cn(邮件按“单位名称+正高工推荐”格式命名),逾期将不受理。

02

咨询地址及电话

浦东新区人才服务中心一楼职称受理窗口(张杨路1996号)  

薛老师  咨询电话:58603333

 

关于本市开展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规〔2018〕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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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上海市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24〕1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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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创新创业服务类: 其他
  • 重点产业: 其他
  • 人才审批类: 其他
  • 政策级别: 浦东
申报条件及材料明细详见《关于本市开展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规〔2018〕21号)、《关于开展2024年度上海市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24〕185号)。

材料受理

申报条件及材料明细详见《关于本市开展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规〔2018〕21号)、《关于开展2024年度上海市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24〕185号),单位注册地在浦东新区的企业申报人员推荐材料须在9月10日之前发送至邮箱xueyq01@pudong.gov.cn(邮件按“单位名称+正高工推荐”格式命名),逾期将不受理。

材料受理

申报条件及材料明细详见《关于本市开展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规〔2018〕21号)、《关于开展2024年度上海市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24〕185号),单位注册地在浦东新区的企业申报人员推荐材料须在9月10日之前发送至邮箱xueyq01@pudong.gov.cn(邮件按“单位名称+正高工推荐”格式命名),逾期将不受理。

咨询地址及电话

浦东新区人才服务中心一楼职称受理窗口(张杨路1996号)  

薛老师  咨询电话:5860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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