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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浦东新区海外院士科创基地申报指南


根据《浦东新区关于支持院士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浦科协〔2023〕1号)和最新修订《浦东新区关于支持院士创新发展的专项操作细则》(浦科协〔2024〕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年度浦东新区海外院士科创基地建设工作计划,制定发布2025年度浦东新区海外院士科创基地申报指南。

一、申报时间

2025年度认定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

二、申报条件

(一)注册登记、税收户管地均在浦东新区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以申请建立科创基地。单位能发挥主体主导作用,积极引进国外智力,提供良好的平台条件,配备人员和技术设备,保障专家及团队工作生活。引进海外院士(申报单位外部专家)能具体负责相关工作,根据计划任务目标自主开展项目规划、学术交流、合作研发、人才培养,并积极争取承担重大项目示范引领、重大技术研发、市场推广任务等。重点支持高新技术领域项目和具有示范引领性意义的项目。

(二)海外院士及团队与申报单位主体需求要达成一致,海外院士与申报单位有具体合作内容并签署具体合作协议。申报单位能为海外院士及其团队提供独立办公、研发场地和必要的生活保障配套。海外院士每年在我区累计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个月。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须线上提交(https://pdrc.h5yunban.cn/opopn/index.php),在线打印书面材料进行申报。

(二)申请材料一式六份(附电子材料),并由申请企业加盖公章和骑缝章。为确保所提交复印件材料真实有效,企业申报时务必提供原件核对。材料由浦东院士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并报相关单位联合会审。

(三)申请材料:

1、《浦东新区海外院士科创基地建立申请表》;

2、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

3、海外院士资质、荣誉等证明材料

4、申报单位相关资质证明材料(高新技术企业、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还可提供近三年开展科技研发活动或合作项目有关的说明材料。);

5、申报单位与院士签订的建立基地协议(至少一份原件);

6、申报单位与院士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至少一份原件);

7、基本情况说明材料(应详细说明办公条件、研发条件、后勤服务保障、日常管理规章制度等内容);

8、合作项目运行情况说明材料(应详细说明申报单位与院士及其团队开展项目的前景规划、科技合作、成果转化合作或人才培养合作等方面的情况、项目经费投入情况、基地运行经费投入情况、对申报单位或地区提升影响情况等内容。)

四、联系方式

操作部门:上海浦东院士活动中心(中科院院士上海浦东活动中心)

地  址:浦东新区云山路1080弄1号714室

邮  编:200136

联系人:陈颖

联系电话:50111901

电子邮箱:pdyszxyfb@163.com

                       
  • 创新创业服务类: 其他
  • 重点产业: 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集成电路、其他
  • 人才审批类: 其他
  • 政策级别: 浦东

申报条件

(一)注册登记、税收户管地均在浦东新区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以申请建立科创基地。单位能发挥主体主导作用,积极引进国外智力,提供良好的平台条件,配备人员和技术设备,保障专家及团队工作生活。引进海外院士(申报单位外部专家)能具体负责相关工作,根据计划任务目标自主开展项目规划、学术交流、合作研发、人才培养,并积极争取承担重大项目示范引领、重大技术研发、市场推广任务等。重点支持高新技术领域项目和具有示范引领性意义的项目。

(二)海外院士及团队与申报单位主体需求要达成一致,海外院士与申报单位有具体合作内容并签署具体合作协议。申报单位能为海外院士及其团队提供独立办公、研发场地和必要的生活保障配套。海外院士每年在我区累计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个月。

申报时间

2025年度认定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

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须线上提交(https://pdrc.h5yunban.cn/opopn/index.php),在线打印书面材料进行申报。

(二)申请材料一式六份(附电子材料),并由申请企业加盖公章和骑缝章。为确保所提交复印件材料真实有效,企业申报时务必提供原件核对。材料由浦东院士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并报相关单位联合会审。

(三)申请材料:

1、《浦东新区海外院士科创基地建立申请表》;

2、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

3、海外院士资质、荣誉等证明材料

4、申报单位相关资质证明材料(高新技术企业、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还可提供近三年开展科技研发活动或合作项目有关的说明材料。);

5、申报单位与院士签订的建立基地协议(至少一份原件);

6、申报单位与院士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至少一份原件);

7、基本情况说明材料(应详细说明办公条件、研发条件、后勤服务保障、日常管理规章制度等内容);

8、合作项目运行情况说明材料(应详细说明申报单位与院士及其团队开展项目的前景规划、科技合作、成果转化合作或人才培养合作等方面的情况、项目经费投入情况、基地运行经费投入情况、对申报单位或地区提升影响情况等内容。)

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须线上提交(https://pdrc.h5yunban.cn/opopn/index.php),在线打印书面材料进行申报。

(二)申请材料一式六份(附电子材料),并由申请企业加盖公章和骑缝章。为确保所提交复印件材料真实有效,企业申报时务必提供原件核对。材料由浦东院士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并报相关单位联合会审。

(三)申请材料:

1、《浦东新区海外院士科创基地建立申请表》;

2、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

3、海外院士资质、荣誉等证明材料

4、申报单位相关资质证明材料(高新技术企业、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还可提供近三年开展科技研发活动或合作项目有关的说明材料。);

5、申报单位与院士签订的建立基地协议(至少一份原件);

6、申报单位与院士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至少一份原件);

7、基本情况说明材料(应详细说明办公条件、研发条件、后勤服务保障、日常管理规章制度等内容);

8、合作项目运行情况说明材料(应详细说明申报单位与院士及其团队开展项目的前景规划、科技合作、成果转化合作或人才培养合作等方面的情况、项目经费投入情况、基地运行经费投入情况、对申报单位或地区提升影响情况等内容。)

操作部门:上海浦东院士活动中心(中科院院士上海浦东活动中心)

地  址:浦东新区云山路1080弄1号714室

邮  编:200136

联系人:陈颖

联系电话:5011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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