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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关于支持院士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区战略,现就支持院士及其团队在浦东新区创新发展制定如下方案。

一、鼓励引进院士。区内重点产业科创单位全职引进海内外院士的,每引进1人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助。

二、支持培育院士。区内企事业单位自主培养,经申报评审后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的,每当选1人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助。

三、支持院士创新创业。海内外院士在浦东新区创办企业,经认定后按项目总投入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资助。成立新型研发机构并实体运行,就地转化科技成果的,给予支持。

四、支持院士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对经评定的科技服务主体自主建设的院士成果转化创新服务平台,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年的资助。

五、支持院士(专家)工作站发展。经市有关部门认定的新建院士工作站和专家工作站,分别给予100万元和60万元经费资助;工作站绩效评估结果为国家级、市级、区级优秀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资助。

六、进一步支持院士发挥智库作用。院士及其团队参与浦东新区重大发展规划、重要生产力布局、科技和产业发展等决策咨询和重大课题研究或在浦东新区举办高端专业性学术会议(论坛)的,进一步加大专项支持力度。

七、提供综合服务保障。为符合条件的海内外院士及其核心团队成员提供浦东新区永久居留推荐“直通车”、长期工作许可及居留许可等入出境和停居留便利化服务。为团队中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提供低租金青年公寓等安居保障。

八、建立院士综合服务制度。院士可享受家政服务、定期慰问、健康休养、国情研修、文化活动、应急交通等服务。

本方案由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协会负责解释,自2026年7月3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2日期间,符合本方案规定的,参照本方案执行。政策措施与本市及新区其他同类政策有重复的,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 创新创业服务类: 人才计划
  • 重点产业: 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集成电路、航空航天、金融、航运、贸易、文化、健康、信息、装备、汽车、其他
  • 人才审批类: 其他
  • 政策级别: 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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